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95 基米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9/30 發言時間 16:22:28
發言人 江俊奇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696-165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1年第2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9/3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9/3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8,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80,0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暫訂為每股新台幣18.8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800,000股)由
本公司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股數之90%
(7,2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擴廠資本支出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增資發行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發行程序及相關事項,包括增資相關日期(認股基準日、停止
過戶日、繳款期間、預計收足股款日、增資基準日等)、設置代收價款行庫及專戶存儲
價款行庫、增資計畫之修訂發行價格、發行條件、所需資金總額、資金運用計畫、預
定進度、預計可能效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主管機關修正,或因
法令規定及因應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因素需要而需變更時,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