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705 永信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3/02 發言時間 16:17:21
發言人 簡志維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450185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永鴻國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 通過解除總經理競業禁止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3/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2/03/0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鍾威凱 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
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總經理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法人董事代表人鍾威凱因利益關係迴避外,經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同意解除
鍾威凱總經理之競業禁止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