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4724 宣捷幹細胞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2/03/09 發言時間 16:49:09
發言人 潘啟明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89787777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事宜
事實發生日 112/03/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3/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事宜
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9
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26(星期五)上午10時整
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8號6樓
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03月28日至112年05月26日。
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111年度營業報告。
第二案: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決算表冊報告。
第三案: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暨選舉事項:
第一案:擬提前全面改選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案。
第二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65條規定:112年03月28日至112年05月26日停止股票過戶,
欲辦理股票過戶者,請於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03月27日下午5時前親洽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
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
寄者以112年03月27日郵戳為憑(郵寄專用信箱: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
信箱)。
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
得超過300字。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含)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本公司擬訂於112年03月20日起至112年03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及提名,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請於112年03月29日下午5時
前寄(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
查結果,於受理期間外之提案及提名將不列入議案。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或
《股東會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及提名處所: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會計處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8號1樓)。
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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