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6469)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3年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日期2025-02-27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69 大樹 公司提供
序號    8    發言日期    114/02/27    發言時間    19:22:21
發言人    盧山峰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333123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3年股東常會通過 之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符合條款    第    16    款    事實發生日    114/02/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2/27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NA
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一、本公司於113年股東常會通過於普通股不超過1,300萬股額度內,授權董事會辦理
    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二、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或一次或分次辦
    理。
三、上述私募未於114年股東常會前一日內完成辦理之額度,自114年股東常會開會之
    日起取消。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