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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1/12 發言時間 22:32:42
發言人 詹惠琳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 06-50532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對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 及董事會決議事項表示反對意見。
符合條款 第 44款 事實發生日 115/01/12
說明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5/01/12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
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薪酬委員)-吳進成/力詮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獨立董事(薪酬委員)-沈靖家/奧司頓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審計委員會」
(1)修訂本公司核決權限表案
「薪酬委員會」
(1)本公司董事長薪酬討論案
(2)本公司副董事長薪酬討論案
(3)執行副總經理薪酬討論案
「董事會」
(1)本公司董事長薪酬討論案
(2)本公司副董事長薪酬討論案
(3)董事及獨立董事報酬討論案
(4)本公司執行副總經理任用討論案
(5)民國114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審計委員會」
(1)修訂本公司核決權限表案:
吳進成委員表示執行副總在內部組織的調整未先討論,不宜貿然通過,
應取得更多共識後再討論-表示反對。
沈靖家委員表示內部組織架構調整主觀意見分歧,提程序事項,認為應
擱置延後表決。
「薪酬委員會」
(1)本公司董事長薪酬討論案:
沈靖家委員表示公司應與議程同時發出薪酬資料以評估-表示反對。
吳進成委員表示公司應提供實際考核資料以評估薪酬-表示棄權。
(2)本公司副董事長薪酬討論案:
沈靖家委員表示公司應提供實際考核資料以評估薪酬,且其薪資與一般
董事差距過大-表示反對。
吳進成委員表示公司未提供副董事長具體職掌範圍-表示反對。
(3)執行副總經理薪酬討論案
沈靖家委員及吳進成委員表示在董事會尚未通過人事案前討論薪資並不
合宜-表示反對。
「董事會」
(1)本公司董事長薪酬討論案
沈靖家委員表示公司應與議程同時發出薪酬資料以評估敘薪-表示反對。
吳進成委員表示公司應提供實際考核資料以評估薪酬-表示反對。
(2)本公司副董事長薪酬討論案
沈靖家委員表示公司應提供實際考核資料以評估薪酬,且其薪資與一般
董事差距過大-表示反對。
吳進成委員表示公司未提供副董事長具體職掌範圍-表示反對。
(3)董事及獨立董事報酬討論案
沈靖家委員表示反對。
吳進成委員表示反對。
(4)本公司執行副總經理任用討論案
吳進成委員表示執行副總的任用遴選應更謹慎-表示反對。
沈靖家委員表示執行副總資料提供時程太晚-表示反對。
(5)民國114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案
吳進成委員對執行長年終獎金表示未有具體資料可供考核-表示反對。
沈靖家委員對執行長身分支領年終獎金-表示反對。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審計委員會決議」
(1)修訂本公司核決權限表案,1/2委員同意、1/2委員反對,本案移請董事會審議。
「薪酬委員會決議」
(1)本公司董事長薪酬討論案,經全體出席委員表決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過。
(2)本公司副董事長薪酬討論案,經全體出席委員表決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過。
(3)執行副總經理薪酬討論案,經全體出席委員表決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過。
「董事會決議」
主席於會議前裁定修訂核決權限表案撤回不予討論。
(1)本公司董事長薪酬討論案,經全體具表決權出席董事表決過半數同意通過。
(2)本公司副董事長薪酬討論案,經全體具表決權出席董事表決過半數同意通過。
(3)董事及獨立董事報酬討論案,經全體出席董事表決過半數同意通過。
(4)本公司執行副總經理任用討論案,經全體具表決權出席董事表決不通過。
(5)執行副總經理薪酬討論案,因任用案未通過故本案不予討論。
(6)民國114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案,全案經全體具表決權出席董事表決過半數同
意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