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45 圓祥生技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5/03/18 發言時間 16:03:43
發言人 何正宏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3288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掛牌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3/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11,42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14,200,000元(以面額計算)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台幣110元溢價發行;預計募集總金額為
新台幣1,256,200,000元,惟向金管會委託之機構申報案件之暫定發行價格及實
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
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713,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9,707,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公司現金增資除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擬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5%,即1,713,000股,由員工認購外,
其餘85%,即9,707,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4年6月20日股東常
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全數委由推薦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
,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由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優先認購之規定。員工放棄
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
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股票均採無實體發行,
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項目、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 規定或
主管機關核示或基於營運評估及客觀環境而有必要修正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構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
及股款繳納期間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3)本公司上櫃前之相關事宜(包含終止興櫃轉上櫃掛牌等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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