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4170 鑫品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8/11 發言時間 16:59:01
發言人 歐明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11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第五屆薪酬委員會委員
事實發生日 111/08/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8/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第五屆薪酬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第五屆薪酬委員會委員:
獨立董事:楊宗憲先生、賴柏蓉女士、湯健明先生。
(2)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自董事會決議通過
後開始生效至114年6月14日(同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