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友-KY(6452)董事長黃文烈涉及借款保證人訴訟,係以個人名義負擔保證之責,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

撰文環球生技
日期2020-07-29
康友-KY(6452)董事長黃文烈涉及借款保證人訴訟,係以個人名義負擔保證之責,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康友-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7/29 發言時間 15:12:33
發言人 吳濱濱 發言人職稱 董事會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965-262-95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涉及訴訟相關事宜說明
符合條款 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7/29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及本公司董事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2020)閩02民初100號;(2020)閩02民初101號;
(2020)閩02民初102號;(2020)閩02民初114號;
(2020)閩02民初457號;(2020)閩02民初459號。
4.事實發生日:109/07/2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對廈門協力五金礦產進出口
有限公司、廈門協力工藝品進出口有限公司、廈門協力土產
畜產進出口有限公司、廈門協力糧油食品進出口有限公司、
廈門瑞道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福清華亮電器有限公司等六家
公司就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提起訴訟,本公司董事長黃文烈係因
做為前揭公司借款之保證人,被同列為訴訟之被告。
6.處理過程:當事人間已自願達成調解協議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上述六家大陸公司均非屬本公司之子公司或轉投資公司,
本公司與上述六家公司間並無業務往來,無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之情事。本公司董事長係以個人名義簽署保證契約,
負擔保證之責,其責任係以其個人財產為限。上述訴訟僅牽涉
董事長本人,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