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聯亞藥 公司提供 |
序號 | 5 | 發言日期 | 107/02/12 | 發言時間 | 18:4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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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范瀛云 | 發言人職稱 | 行政管理中心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5977676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因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遭處罰鍰新台幣15萬元 | ||||
符合條款 | 第 | 2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2/12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 :107/02/12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7/02/12收到新竹縣政府行政處分書,本公司生產之管制藥品不良品(2瓶) 銷毀,雖依衛福部食藥署管制藥品派廠監製人員指示處理、及會同見證處理過程, 然未正式向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申請核准,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6條第1項規定, 依同法第38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15萬元整罰鍰。 3.處理過程: 本公司將依新竹縣政府行政處分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並將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 訴訟。 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15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修訂內部不良品處理程序,並加強員工訓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