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宇生技(4131)本公司106年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剩餘未發行部份提請終止

日期2018-03-12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晶宇生技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7/03/12 發言時間 18:09:46
發言人 李義祥 發言人職稱 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7-585585#113
主旨 本公司106年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剩餘未發行部份 提請終止。
符合條款 16 事實發生日 107/03/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7/03/12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民國106年6月7日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
 定,辦理期限即將屆滿,擬提請董事會決議將剩餘未發行部分(20,000,000股)於剩餘
 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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