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生華(8432)公告取得富邦金融控股(股)發行之乙種特別股250萬股,年率3.6%,持股比例3.75%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7/04/23 |
發言時間 |
17:49:47 |
發言人 |
孫德珠 |
發言人職稱 |
處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6558525 |
主旨 |
本公司公告取得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乙種特別股 |
符合條款 |
第 |
24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4/23 |
說明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乙種特別股。
2.無到期日。
3.發行日滿七年後發行人得提前贖回。
4.發行公司對於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股息發放非累積。
5.特別股年率3.6%,年率將於發行日起滿七年之次日及其後每七年按照(七年期IRSX利率
+2.43%)重設。
2.事實發生日:107/04/23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2,500,000股。
2.每單位價格:新台幣60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5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一次付清/現金交割。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發行期滿七年後,發行公司得提前贖回。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由發行公司依需求狀況決定。
2.決策單位:依公司授權規定。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數量:2,500,000股。
2.金額:新台幣150,000,000元。
3.持股比例:3.75%。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11.70%。
2.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股東權益比例:13.08%。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不適用。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無。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資金運用。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9.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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