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耀(4746)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遭罰鍰316.8萬元

日期2020-08-14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台耀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8/13 發言時間 18:50:21
發言人 羅玉貞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241072
主旨 本公司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新台幣3,168仟元整。
符合條款 第 26款 事實發生日 109/08/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8/13
2.發生緣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
3.處理過程:即刻改善
4.預計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3,168仟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0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1)每日持續監測水質變化及處理能量的負荷,並每日有4次的各處理單元水質檢測,
以便自我監控水質負荷情況。
(2)加強人員對於廢水處理的操作控制及應變能力。
(3)增加廢水處理單元及提昇處理效能,達到法規及符合環境保護之要求。
7.其他應敘明事項: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標準,處理設施未有維持正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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