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美時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9/08/13 發言時間 20:03:31
發言人 沈燁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00590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更換股務代理機構
符合條款 第 51款 事實發生日 109/08/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8/13
2.公司名稱: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業務原委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自
109年11月14日起,股務代理機構委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承
辦。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股東自上開日期起洽辦有關股票過戶、質權設定或撤銷、
領取股票或現金股利、變更地址、印鑑更換掛失、股票掛失以及其他股務作業事
宜, 敬請駕臨或函洽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代理部」,服務專線代表號(02)6636-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