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KY(6541)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500萬股,價格未定

日期2018-05-29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泰福-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5/29 發言時間 15:35:44
發言人 趙宇天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701051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7/05/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5/2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25,000仟股
4.每股面額: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即2,5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即2,5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其餘增資發行股數之80%即20,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
準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
基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辦理增資之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等,如有未盡事宜、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
   或其指定之代理人全權決定。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繳
   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
(3)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籌資計畫之相關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
   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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