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微體(4152)公告前已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案,於107年7月5日屆期失效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7/07/05 |
發言時間 |
18:15:58 |
發言人 |
曾雲龍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26557377#136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前已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 |
符合條款 |
第 |
53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7/05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7/07/05
2.公司名稱:台灣微脂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前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49988號函
同意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8,000,000股至20,000,000股參與發
行海外存託憑證,107年3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06390號函同意現金增資
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股數調整為11,000,000股至
20,000,000股,以及107年4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08665號函同意募集
期間延長至107年7月5日乙案,於107年7月5日屆期失效。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今年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關於申請存託憑證
在美國那斯達克股票交易所初次上市案的狀態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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