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微體(4152)公告前已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案,於107年7月5日屆期失效

日期2018-07-05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台微體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7/05 發言時間 18:15:58
發言人 曾雲龍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6557377#136
主旨 公告本公司前已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
符合條款 53 事實發生日 107/07/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7/05
2.公司名稱:台灣微脂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前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49988號函
 同意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8,000,000股至20,000,000股參與發
 行海外存託憑證,107年3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06390號函同意現金增資
 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股數調整為11,000,000股至
 20,000,000股,以及107年4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08665號函同意募集
 期間延長至107年7月5日乙案,於107年7月5日屆期失效。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今年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關於申請存託憑證
 在美國那斯達克股票交易所初次上市案的狀態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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