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輝藥品(1734)擬認購子公司杏國新藥(股)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之普通股,限額3.5億元,股數尚未確定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7/07/05 |
發言時間 |
18:18:30 |
發言人 |
樓怡美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60-3688 |
主旨 |
本公司擬於參與認購子公司杏國新藥(股)公司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 增資發行之普通股新股 |
符合條款 |
第 |
24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7/05 |
說明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杏國新藥(股)公司私募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7/07/05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總金額最高不超過新台幣 350,000仟元限額內執行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杏國新藥(股)公司為本公司持股50%以上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原因:為支應杏國新藥(股)公司SB05PC胰臟癌新藥臨床試驗研發計劃資金需求,故擬參與
認購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等: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依杏國新藥(股)公司發行私募普通股之相關規定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杏國新藥(股)公司發行私募普通股之相關規定及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後授權董事長執行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9.77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否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本公司累積持有金額:原持有NTD602,518仟元,本次交易金額尚未確定
持股比例:原持有50.44%,本次交易股數尚未確定
權利受限情形:屬於私募股票部份,依杏國新藥(股)公司發行私募普通股之相關規定,其
他不受限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總資產比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投資之股數與金額尚未確定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投資之股數與金額尚未確定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640,479仟元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策略性投資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是
19.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7年7月5日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7年7月5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尚未取得
22.其他敘明事項:
因每股交易價格需俟杏國新藥(股)公司董事會通過及投資標的實際交易總股數確認後將補
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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