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醫(4104)董事會決議107年現金股利配發基準日及國內第五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

日期2018-07-11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佳醫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7/07/11 發言時間 11:49:20
發言人 王明廷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2251888-16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7年現金股利配發基準日及 國內第五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
符合條款 14 事實發生日 107/07/11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7/07/1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357,916,678元,配息率暫定為現金股利每股
配發新台幣2.79329813元,即每仟股配發2,793.29813元,計算至元以下捨去,嗣後因
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申請轉換及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註銷,
造成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致配息率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
另行公告之。
4.除權(息)交易日:107/08/09
5.最後過戶日:107/08/1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8/1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8/17
8.除權(息)基準日:107/08/17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因最後過戶日107年08月12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07年
   08月10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1樓),辦理過戶手
   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7年08月1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二、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7年09月07日。
三、國內第五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相關事項:
   (1)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五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依法自107年07月23日至08月
      17日為停止轉換期間並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五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
      轉換辦法規定辦理。
   (2)因配合本公司除息基準日之相關法定日期作業程序,本次轉換價格授權
      董事長依公式調整並另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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