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時製藥(1795)補充與Alvogen Group Inc.簽訂並執行二高價值PIV ANDA之優先承買權

日期2018-07-13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美時製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7/13 發言時間 14:35:34
發言人 沈燁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005908
主旨 補充代子公司Alvogen Korea Holdings Ltd. 與本公司公告其他重大資產交易事項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7/04/2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其他重大資產
2.事實發生日:107/4/25~107/4/25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二高價值 PIV ANDA承買權與未來(領證後)之產品權利,總額為美金56,302,45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Alvogen Group Inc., 本公司之兄弟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內部投資架構調整
前次移轉所有人:Alvogen Korea Holdings Ltd.
前次移轉日期與移轉金額:2018年4月13日,美金56,302,450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內容執行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經會計師鑑價出具合理性意見後,由董事會同意後執行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不適用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調整公司內部投資架構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7年4月25日 

2.董事會議事錄細節:
Alvogen Korea Holdings Ltd.因當地業務需求,經子公司董事會同意於
2018年3月13日退還已預付與Alvogen Group Inc.二高價值PIV ANDA之
未來(尚未領證)的產品權利,並於2018年4月13日取得Alvogen Group Inc.
退還美金56,302,450元;本公司著眼於股東權益及公司長遠發展考量,董
事會於4月25日通過與Alvogen Group Inc.簽訂並執行優先承買權以獲得
上述之未來權利,此承買金額亦為美金56,302,450元。
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7年3月12日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1.此交易為本公司著眼於股東權益而調整投資架構,對合併財報無重大影響
2.此為其他重大資產,僅引援此申報款式補充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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