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德(4123)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107/08/17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停止轉換期間

日期2018-07-13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晟德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7/07/13 發言時間 16:20:39
發言人 林秀月 發言人職稱 管理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2655-8680分機301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及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停止轉換期間
符合條款 14 事實發生日 107/07/13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7/07/13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新台幣789,184,860元(每股配發2.5元)
(2)股票股利新台幣157,836,97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07/08/09
5.最後過戶日:107/08/1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8/1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8/17
8.除權(息)基準日:107/08/17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預計於107年9月11日發放,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支票或匯款方式代為發放,其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由
股東自行負擔,股東之代扣繳稅款暨就源扣繳之補充保險費,亦自現金股利款中
直接扣除。
(2)為配合本公司配息配股作業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
規定,訂定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自107年7月23日起至107年8月17日止【債券
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07年7月23日)之前
一營業日前(即107年7月19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3)因最後過戶日107年8月12日適逢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
請於107年8月10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或郵寄(以107年8月10日之
郵戳日期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
(4)股票股利發放日俟完成經濟部變更登記後,另行公告。
(5)如嗣後因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及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
者,授權董事長調整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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