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德(4123)處分持股80.02%之孫公司永光製藥股權予天津金耀及廣州德福,處分利益新台幣5.6億元

日期2018-07-20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晟德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7/20 發言時間 14:11:13
發言人 林秀月 發言人職稱 管理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2655-8680分機301
主旨 公告本公司擬處分孫公司永光製藥有限公司股權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7/07/2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7/7/20至民國107/7/20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擬處分透過100%子公司歐榮企業公司間接持有80.02%之孫公司永光製藥
(北京)有限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晟德持有永光之80.02%股權全數出售
交易總金額:約人民幣 1.1億元 (約合新台幣5.12億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永光製藥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139,392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滴眼劑、片劑及原料藥研發生產及銷售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人民幣14,989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 -10,376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新台幣 394,906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天津金耀集團有限公司及廣州德福二期股權投資基金,非本公司關係人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晟德個體報表處分利益約為新台幣4.5億元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合約辦理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董事會決議
18.經紀人:
無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整體營運考量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 86,413.60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83.70%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26.07%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6.05%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71,778.60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70.12%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21.84%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0.20%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6年:新台幣 -281,007 仟元
105年:新台幣 -205,146 仟元
104年:新台幣 -165,389 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無。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玉晟生技投資(股)公司透過其100%子公司BioEngine 
Capital Holding Limited間接持有永光製藥有限公司19.98%股權,本次
共同出售永光公司全數股權予天津金耀集團有限公司及廣州德福二期股權
投資基金。玉晟生技投資依持股比例取得之交易價金約人民幣2751萬元,
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1.1億元。
總計晟德集團處分利益約為新台幣5.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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