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達醫(6527)董事會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案
序號 |
6 |
發言日期 |
108/02/22 |
發言時間 |
16:01:46 |
發言人 |
王威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 |
發言人電話 |
(03)3607711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會決議 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案 |
符合條款 |
第 |
22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02/22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2/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顏孟新/ 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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