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泰光(6747)決議辦理初次上櫃前現增發行新股,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全數提撥公開承銷

日期2019-12-10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亨泰光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8/12/10 發言時間 14:25:50
發言人 葉珠吟 發言人職稱 財會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880177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提撥公開承銷,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案
符合條款 9 事實發生日 108/12/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2/1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未定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未定
6.發行價格:未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
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15%
8.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擬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並全數提撥公開承銷。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認購不足之股份數額,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供本公司初次上櫃前提出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定之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
發行條件、承銷方式、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
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
需要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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