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影(6637)決議發行109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30萬股,110~112年最大可能費用化金額約1462萬元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9/03/16 |
發言時間 |
14:51:30 |
發言人 |
陳惠英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5592777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修正 |
符合條款 |
第 |
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3/13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5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35,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發行價格新台幣2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5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 10%股份計3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其餘90%計3,1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數,
按比例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在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員工及股東放棄認購
或認購不足,及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辦理增金增資案,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定認
股基準日及其他現增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條件、發行股數、發行價格、資金運用計劃及其他相關事宜如
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因素而修正,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變
動致每股可認購股數須調整,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修正。
(3)本次修正係更正3月13日重訊內容項次5.發行總金額,修正前為87,500,000元,
修正後為35,0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