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寶基因(6479)決議現增1000萬股、每股10元

日期2020-03-27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瑞寶基因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9/03/27 發言時間  17:25:03
發言人  江輝邦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793-2899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  9款 事實發生日  109/03/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3/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09/03/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 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以新台幣10元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1,000,000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
    總額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
    股比例認購,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
    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或逾期未認購者,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
    條件及方式、募集金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及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
    及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
    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
    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由,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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