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4724 宣捷幹細胞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1/25 發言時間 14:50:06
發言人 宣昶有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8978777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及第一屆委員名單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1/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25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
並由新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洪榮一/台灣土地開發(股)公司獨立董事
楊博閔/海德博資本(股)公司董事
許惠月/捷泰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新任之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任期相同,自110年1月
15日起至113年1月14日止。
(2)本公司於110年1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