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盛(4121)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110/05/28)

日期2021-02-26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21 優盛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2/26     發言時間     17:14:42
發言人     張淑娟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978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一十年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2/2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2/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5/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516號6樓603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百零九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一百零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百零九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本公司一百零九年度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
(5)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
(6)本公司一百零九年度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執行情形
(7)股東提案未列入議案說明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百零九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本公司一百零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修訂案
(2)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3)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修訂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3/3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5/28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1.受理提案期間及方式: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日起至同年三月三十
 日止受理,依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
 址,於一一○年三月三十日下午五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寄達或送達受理提案處所。
 2.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日至一一○年五月二
 十八日。
 3.受理提案處所:優盛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
 港墘路189號12樓),聯絡單位:財務部,電話:02-2659-7888,
 分機604。
 4.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常會議
 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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