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瑞(6472)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110/06/28)

日期2021-03-31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72 保瑞 公司提供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0/03/30    發言時間      19:06:24
發言人      陳世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0155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7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3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2號(台南市官田工業區產業行銷中心
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
(2)一○九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一○九年度員工、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一○九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發放情形報告。
(5)修訂「道德行為準則」。
(6)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之背書保證金額達淨值50%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九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公司章程」案。
(3)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3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8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包含理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超過三百字者,
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
討論。
(2)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0年4月23日起至民國110年5月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0年5月3日17時前送達。
受理處所:保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6巷36弄2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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