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品(4170)處分宇越生醫股權案,已完成買賣手續並已過戶至買方所指定受讓人(補充)

日期2021-04-01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4170 鑫品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0/04/01     發言時間     15:32:19
發言人     歐明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1100
主旨     補充公告本公司處分宇越生醫科技(股)公司股權相關資訊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4/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4/01
2.發生緣由:有關本公司於110年3月10日簽約處分宇越生醫科技(股)公司股權一案,
 已於110年3月1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110年3月31日完成該股權買賣手續,
 並已過戶至買方-益州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所指定受讓人(益洲股份有限公司
 及台汽股份有限公司)。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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