瑩碩生技(6677)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不超過1000萬股

日期2021-04-28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77 瑩碩生技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0/04/28    發言時間    19:06:29
發言人    陳志賢    發言人職稱    財會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504212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4/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
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以能
協助本公司開發新市場、擴展營運規模及對本公司未來營運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
之策略性投資人為應募人,且非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洽特定人之相關事宜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10,000,000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0,000,000股之普通股。
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案擬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
  或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
  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
  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
  格之八成訂定之。
B.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
  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C.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其訂定方式
  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實際籌資市場狀況掌握不易,為確保增資之可行性,籌資之時效性及便利性
,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募集資金。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實際營運需求辦理私募
,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而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限制轉讓
之規定,將更確保本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
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
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於發行滿三年
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
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
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
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
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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