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吾華(1731)董事會通過於楊梅廠區以自地委建GMP工廠,預計工程總金額約7億元

日期2021-05-12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31 美吾華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5/12     發言時間     14:38:11
發言人     呂淑珺     發言人職稱     會計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3-6621-2163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於楊梅廠區以自地委建GMP工廠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5/12
說明     

1.契約種類:自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0/5/12~110/5/12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待確定後另行公告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預計工程總金額約為新台幣7億元,其他相關事宜待確定
後另行公告。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係自地委建,故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因應公司營運發展興建GMP工廠。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投資雷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