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洋(4105)取得美時(1795)「復癒膠囊」獨家代理權之事涉聯合行為,遭公交會罰鍰2.2億元,將提起行政救濟

日期2021-05-12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05 東洋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5/12    發言時間     18:15:59
發言人     張國江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26525999-2339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受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事宜
符合條款    第  26款    事實發生日     110/05/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5/12
2.發生緣由:公平交易委員會今日(12日)做出處分,認定本公司與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
公司簽署經銷協議,取得其「復癒膠囊」之獨家代理權之事構成聯合行為並開罰。
3.處理過程:本公司自公平會立案以來,全力配合調查。為釐清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本
公司主動委請第三方公正人士就內部現有資料進行分析並陸續提交專家意見書供公平會
審酌,專家學者檢視後皆認為台灣東洋該商業行為實屬合理商業策略。
4.預計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2億2,00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深入檢視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後,認為上述商業行為
未違反公平法、無涉聯合行為。對於公平會今日之處分,將於收到處分書後,依法提起
行政救濟以維護公司商譽與股東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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