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顧(3224)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110/06/29)新增議案

日期2021-05-14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224 三顧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0/05/14     發言時間     18:13:45
發言人     林文傑     發言人職稱     投資人關係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83466#500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議案相關 事宜(新增議案)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5/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128號4樓 (富信大飯店4樓 華美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2020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202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2017年度現金增資執行情形報告。
(4)本公司2018年度發行國內第三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補正說明。(新增)
(5)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書執行情形報告。(新增)
(6)本公司2020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不繼續辦理報告。(新增)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2020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2)承認2020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新增)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選舉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5/0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9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權: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
※ 提案方式:
   1.以書面方式提出。
   2.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3.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列入議案。
※ 受理期間:於110年4月23日起至110年5月3日止。
※ 受理單位:三顧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 受理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5號14樓之3。
※ 提案期間屆滿,如無股東提案則不另行召開董事會。另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
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本次股東會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投票的行使期間為110年5月29日至
110年6月26日,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1條規定,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
,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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