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睿(6580)董事會決議109年私募普通股案,於屆期後自動失效

日期2021-05-27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80 台睿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0/05/27    發言時間     17:19:52
發言人     朱伊文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3-500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9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 普通股案,於屆期後自動失效。
符合條款    第  14款    事實發生日     110/05/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0/05/27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民國109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以
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得於該
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因期限將屆,基於考量現有法令規範之時效性
與可行性,決定未募集完成之股數,於屆期後自動失效。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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