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輝(1734)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日期(110/08/03)

日期2021-06-30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34 杏輝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6/30    發言時間     16:47:02
發言人     樓怡美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0-36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及 地點(依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 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
符合條款    第  17款    事實發生日     110/06/3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8/03
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十時
4.股東會召開地點:宜蘭縣冬山鄉中山村新寮路九十五號
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
重大訊息日期(x月x日):110/03/16
6.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實體並以視訊輔助,請擇一):實體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不克出席股東領取紀念品,訂於110/08/02洽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
    (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2號1樓)領取,股東會會場恕不發放。
 (2)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股東領取紀念品期間,訂110年 8月16日至110年
    8月18日上午9時至下午4日,洽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重慶南路
    一段2號1樓),逾期不再發放;非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
    恕不發放紀念品。
 (3)本會期僅實體股東會之延後,其他程序均未延後,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
    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
 (4)開會通知書於逾原股東會日期後將不再補發。股東欲親自出席於
    會場辦理補發。
 (5)本公司不另寄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持原開會通知書參加股東會。
    出席股東除應遵守防疫規定外,並需於現場實名制填寫健康申報聲明。
 (6)採電子投票之股東,以原通知所列電子投票期間投票,已完成電子投票
    之股東投票仍屬有效。
 (7)委託書送達公司日期仍以原股東會五天前為送達最終日,徵求人徵求期間
    仍應以徵求人公告為準,已完成委託之股東託書仍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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