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佳智能(6841)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110/08/20)

日期2021-07-14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6841 長佳智能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0/07/14    發言時間     16:22:16
發言人     陳明豐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21-383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0年第二次
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7/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7/14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0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14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08/20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台灣大道二段573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案。
(2)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案。
(3)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訂定案。
(4)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訂定案。
(5)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定案
二、討論事項:
(1)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案」及為上市(櫃)前預計辦理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提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2)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3)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4)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5)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6)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
(7)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三、選舉事項:
(1)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並增設獨立董事案。
四、其他討論事項:
(1)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7/2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8/20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一九二之一條及公司章程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並檢附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
第四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董事候選人名單,
欲辦理提名之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
董事之承諾書、獨立董事聲明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
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人選,董事會得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
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數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4.提名股東未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
(2)應選名額:董事七人,獨立董事三人。
(3)提名受理期間:自民國110年07月15日至7月25日止。
(4)提名受理處所:長佳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台中市台灣大道二段573號八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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