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鎂醫(6633)109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二次發行案,增資基準變更為9/10

日期2021-07-26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33 萊鎂醫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7/26    發言時間    16:02:44
發言人    陳仲竹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905951263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決定109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第二次發行)之增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7/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7/26
2.公司名稱: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已於109年09月3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發行一○九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2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5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109年10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2138號函申報生效。
(2)本公司於110年7月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一○九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二次
   發行91,000股,增資基準日訂為110年10月15日,嗣後如因法令修訂或證券主管機
   關要求而發生異動,造成增資作業不及需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依實際情形另訂之。
(3)因情事變更,董事長決定將原董事會訂定增資基準日110年10月15日變更為110年
   9月10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發行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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