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60 寶齡富錦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7/30 發言時間 14:33:44
發言人 丁爾昆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58218#508
主旨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 (補充公告現金增資認股價格、委託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 銀行相關資訊)
符合條款 第 11款 事實發生日 110/07/3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7/30
2.發行股數:9,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9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7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900,000股由員工
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
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80%,計7,2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股數暫訂93.8245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9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
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借款並充實營運資金以改善財務結構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0/08/14
13.最後過戶日:110/08/09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8/10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8/14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0年08月17日至110年09月17日止。
(2)特定人認股繳納期間:110年09月22日至110年09月23日止。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0年07月30日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合作金庫 南港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合作金庫 東台北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0年6月2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請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本案已於110年07月21日奉金管證發字
第1100349127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
(2)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
金不足時,其差額將以銀行借款或自有資金支應;惟若募集資金增加時,
則用於償還銀行借款或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3)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處理、修正或為因應法令修訂及其
他未盡事宜,須與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