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33 五鼎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0/08/02 發言時間 16:18:31
發言人 吳純慧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5641952
主旨 調整本公司現金股利及法定盈餘公積配發現金之配息率
符合條款 第 14款 事實發生日 110/08/02
說明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10/08/02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90,433,245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91元。
法定盈餘公積配發現金新台幣18,881,666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19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90,433,245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90478310元。
法定盈餘公積配發現金新台幣18,881,666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18891075元。
4.變更原因:
因本公司執行庫藏股轉讓予員工,致可參與權利分派之普通股股份總數發生變動,
故調整原配息率。
5.其他應敘明事項: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處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