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泰(1777)受讓生達(1720)分割合成部門及發行新股案,受讓基準日變更為111/7/1

日期2021-08-03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777 生泰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8/03     發言時間     15:38:40
發言人     王義烽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6362121~3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受讓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分割合成部門 及發行新股案-變更受讓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8/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8/03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0/03/16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暫定受讓基準日為民國110年10月1日,若有調整必要時,
 授權雙方董事會協議訂定之。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今因此次分割案標的之合成部門,於110年5月20日受到
 火災波及而造成部分廠房設備毀損,生達製藥將恢復上開毀損廠房後,按原計
 畫分割合成部門,基於恢復廠房之時程考量,將予以展延受讓基準日,擬修訂
 暫定受讓基準日為111年7月1日。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照生達製藥所提供合成部門以110年6月30日為運算基準日編制擬制性財務
    資訊、未來年度等之財務資訊,參酌雙方共同委託之中華徵信所對合成部門
    運算價值無重大變動之前提下,仍依110年3月16日雙方所簽定之分割計畫書
    內容進行,維持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341,000,000元,生泰公司就本分割案
    所承受之營業價值,按每股新台幣75.24元,預計應發行普通股4,532,163股
    予生達製藥。其中有不足換一股者,由本公司於完成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
    按不足發行股份之營業價值,以現金乙次支付予生達製藥。
 (2)已洽建畿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余建畿會計師重新出具合理性複核意見書並已提
    請併購委員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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