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特(4108)董事會解除經理人 競業禁止之限制

日期2021-08-04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08 懷特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0/08/04     發言時間     14:14:49
發言人     黃智圓     發言人職稱     財會主管     發言人電話     02-2545369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解除經理人 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8/0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0/08/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李伊伶;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業務
 (1)懷特生技新藥(股)公司 副董事長。
 (2)美吾華(股)公司 董事暨醫藥事業部 總經理。
 (3)安克生醫(股)公司及聲博科技(股)公司 副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於會議中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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