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裕(4173)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日期2021-10-22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73 久裕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0/10/21    發言時間     19:09:12
發言人     王明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2225-1888#16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 競業禁止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1款    事實發生日     110/10/21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0/10/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  王昌勝
(2)獨立董事  董德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王昌勝,晟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董德泰,捷恪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一.表決情形如下:
  贊成:42,891,118權;99.49%
  反對:35,293權;0.08%
  棄權/未投票:185,011權;0.43%
  無效票:0權;0%
二.表決結果:
  本公司110年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表決情形,贊成權數超過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三分之二,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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