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亞藥(6562)董事會決議召集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110/12/14)

日期2021-10-25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62 聯亞藥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0/10/25    發言時間    16:33:36
發言人    范瀛云    發言人職稱    行政管理中心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97767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0/10/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0/25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12/14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45-1號1樓 多功能會議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2)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3)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2)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前之現金增資暨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
  (3)修訂「董事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4)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董事提前全面改選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11/1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12/14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不適用):不適用。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9席(含獨立董
     事4席)。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0年11月4日至110年11月15日下午5
     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2)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3)受理處所: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45號)。
  (4)提名董事候選人應檢附資料:提名股東以書面檢附下列資料並簽名或蓋章:
     提名股東之戶名、戶號(或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及聯絡方式(地址及電話);
     被提名人選類別、姓名或名稱、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學歷、經歷、所代表
     之政府或法人名稱。提名獨立董事需另檢附專業資格證明文件、獨立董事符合
     專業資格、獨立性及兼職規定之聲明書、身分證明文件,獨立董事候選人若已
     連續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需檢附提名理由。未檢附前述文件者,
     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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