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生光電(6861)110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日期2021-11-05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6861 睿生光電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0/11/05    發言時間     14:07:46
發言人     李志聖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700-7238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    第  9款    事實發生日     110/11/0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0/11/0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黃啟宗。
 (2)法人董事: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法人董事代表人:楊柱祥。
 (4)法人董事代表人:林添仁。
 (5)董事:王志超。
 (6)董事:黃大倫。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
之前提下,擬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11/05~113/11/04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法人董事代表人:楊柱祥。
 (2)董事:黃大倫。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楊柱祥;寧波群豐駿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2)黃大倫;上海宙鎵光電有限公司 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寧波群豐駿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寧波保稅區曹娥江路8號。
 (2)上海宙鎵光電有限公司: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環湖西二路888號
    C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寧波群豐駿電子科技有限公司:LCD後段模組及其零組件之製造與銷售。
 (2)上海宙鎵光電有限公司:半導體分立器件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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