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20 友華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11/08 發言時間 15:38:00
發言人 陳嬿娟 發言人職稱 企業公共事務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7554881-275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購置「華固創富中心」 一樓部分及四樓
符合條款 第 53款 事實發生日 110/11/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08
2.公司名稱: 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經綜合考量集團長遠發展,本公司擬購置
「華固創富中心」一樓部分及四樓共計六戶(詳細地址如下):
(1)台北市北投區承德路六段120號4樓
(2)台北市北投區承德路六段122號4樓
(3)台北市北投區承德路六段126號1樓及4樓
(4)台北市北投區承德路六段128號1樓及4樓
授權董事長於新台幣伍億元之額度內進行上述樓層購置相關事宜,並依「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辦理之。
6.因應措施: 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