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27 巨生醫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2/21 發言時間 15:48:25
發言人 王先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91-0360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0/12/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2/21
2.公司名稱: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民國110年7月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2,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2,000,000元,無償發行,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0年8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53880號函申報生效,
並且經經濟部工業局於110年10月26日工化字第11001095200號函專案在案。
(2)本公司110年12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200,000股,增資
基準日訂為110年12月21日,並授權董事長就本案未盡事宜全權處理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