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62 聯亞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1/14 發言時間 19:48:01
發言人 范瀛云 發言人職稱 行政管理中心執行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5977676
主旨 說明本公司及母公司配合法務部調查局進行調查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6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1/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1/14
2.發生緣由:
法務部調查局因調查部分員工涉及證券交易法案件需要,至本公司及母公司
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進行調查事宜。
3.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於調查過程中完全依法配合檢調單位
並提供一切必要資料。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