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達醫(6527)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日期2022-05-26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527 明達醫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1/05/26    發言時間    15:13:35
發言人    陳惠玉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3607880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5/26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 劉俊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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