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37 麗豐-KY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6/23 發言時間 17:14:59
發言人 胡安榕 發言人職稱 財會暨投資人關係總監 發言人電話 886227238666
主旨 代子公司:(BVI) Chlitina Group Limited公告決議 配發現金股息之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4款 事實發生日 111/06/2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6/2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現金股息美金1,500,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分配程序如下:
由 (BVI) Chlitina Group Limited分配美金1,500,000元予本公司。
(2)(BVI) Chlitina Group Limited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