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藥品(1716)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日期2022-08-09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1716 永信藥品 公司提供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1/08/09    發言時間    16:50:54
發言人    簡志維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    02-2545018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通過解除新任董事 競業禁止限制
事實發生日    111/08/0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8/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李芳裕
(2)董事:李玲津
(3)董事:李芳信
(4)董事:李其澧
(5)董事:林盟弼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同類之公司
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7/30~114/07/2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董事會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依據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128條之1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之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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