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天(6917)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日期2022-11-09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6917 竟天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11/09    發言時間     17:31:31
發言人     倪淑敏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6581866
主旨    
 本公司111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1/11/0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11/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台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李明文
 (2)董事:新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陳明怡
 (3)董事:永豐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李國豪
 (4)董事:創新工業技術移轉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卓裕民
 (5)獨立董事:劉仲明
 (6)獨立董事:阮瓊華
 (7)獨立董事:張大慈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11/09~112/06/2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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